根据消费税细则第十三条规定: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,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,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。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,而是收取押金,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。所以白酒的包装物押金要按上述说明进行处理。
基金数据
根据消费税细则第十三条规定: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,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,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。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,而是收取押金,此项押金则不应并
1.本站遵循行业规范,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;2.本站的原创文章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,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;3.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。

-
啤酒2.0:Solana链上酝酿文化与实用并重的Meme币革命
2025-06-27 08:32
-
什么天什么道外
2025-06-27 08:24
-
火币网又卡
2025-06-27 08:11
-
10月31日创金合信兴选产业趋势混合A净值增长1.28%,近3个月累计上涨24.81%
2025-06-27 06:20




关注微信公众号,了解最新精彩内容